一、規(guī)劃與布局禁忌(10條)
1. 忽視場地原有地形:強行改變自然坡度或破壞山體結構,易引發(fā)水土流失。
2. 過度追求視覺沖擊:堆砌奇石、巨型雕塑等與周邊環(huán)境格格不入。
3. 忽略日照分析:重要功能區(qū)(如休息區(qū))被高大喬木遮擋陽光。
4. 道路系統(tǒng)不合理:人行道與車行道交叉口未設置減速帶或導視標志。
5. 未預留應急通道:消防通道寬度不足4米或被景觀構筑物侵占。
6. 功能分區(qū)混亂:活動區(qū)、靜謐區(qū)、服務區(qū)相互干擾。
7. 忽略無障礙設計:輪椅坡道坡度>1:12或缺少盲道。
8. 景觀軸線過于生硬:視線走廊缺乏過渡,造成空間壓迫感。
9. 未考慮未來擴展:初期設計未預留管線、設備房等基礎設施位置。
10. 破壞歷史風貌:在文物保護區(qū)內擅自改造原有景觀元素。
二、生態(tài)與植物設計禁忌(12條)
11. 引入入侵物種:如福壽螺、加拿大一枝黃花等破壞本地生態(tài)。
12. 忽略植物生長習性:將喜陰植物(如玉簪)種植在全日照區(qū)域。
13. 過度密植:喬木間距<3米,導致通風不良、病蟲害滋生。
14. 忽視土壤適配性:鹽堿地直接種植喜酸植物(如杜鵑)。
15. 大樹移栽成活率低:未提前斷根促蘗或未做根系保護處理。
16. 草坪單一化:僅種植單一草種(如狗牙根),抗病性差且缺乏層次。
17. 未設置生態(tài)緩沖帶:水域與陸地交界處無蘆葦、香蒲等凈化水質植物。
18. 砍伐原生植被:未保留場地內具有生態(tài)價值的本土樹種。
19. 忽略動物棲息需求:未設計鳥類棲息屋、昆蟲旅館等微生境。
20. 過度使用化學藥劑:殺蟲劑、除草劑污染土壤和水體。
21. 夜間照明過亮:干擾鳥類遷徙或吸引趨光性害蟲。
22. 忽視植物季相變化:設計中只考慮春季開花,忽略秋季色葉和冬季常綠。
三、硬質景觀設計禁忌(10條)
23. 材料選擇不當:南方潮濕地區(qū)使用未做防潮處理的石材。
24. 排水系統(tǒng)缺失:硬質廣場無透水層,暴雨易積水。
25. 護欄高度不足:臨水區(qū)域護欄<1.1米,存在安全隱患。
26. 臺階設計缺陷:踏步高度>15cm或缺少防滑處理。
27. 照明設計雜亂:燈具間距不均或色溫過高(>4000K)。
28. 忽略熱島效應:大面積使用黑色瀝青路面或深色石材。
29. 未做防風測試:沿海地區(qū)輕質結構(如膜結構)未考慮臺風荷載。
30. 管線外露:給排水管、電纜未埋設于地下或做隱蔽處理。
31. 混凝土養(yǎng)護不足:未覆蓋養(yǎng)護膜或養(yǎng)護時間<7天導致開裂。
32. 石材接縫處理粗糙:勾縫劑顏色與石材不一致或未做美縫。
四、安全與人性化設計禁忌(8條)
33. 水域無防護措施:池塘、水景無護欄或警示牌,兒童溺水風險高。
34. 尖銳裝飾物外露:雕塑、花壇邊緣未做圓角處理。
35. 音響設備噪音擾民:噴泉、音樂噴泉音量未做分貝測試。
36. 地面材質濕滑:雨雪天氣未采用防滑磚或及時清理積水。
37. 健身器材安全隱患:秋千、單杠等銹蝕或安裝不牢固。
38. 未設置母嬰設施:公園、廣場缺少母嬰室或兒童游樂區(qū)。
39. 夜間照明不足:步道照度<5lx,行人容易跌倒。
40. 緊急呼叫裝置缺失:偏遠區(qū)域未安裝緊急電話或求助按鈕。
五、施工與管理禁忌(10條)
41. 施工圖與現(xiàn)場脫節(jié):未根據(jù)實測地形調整設計,導致無法施工。
42. 忽略材料檢測:混凝土試塊、鋼筋原材未送檢即投入使用。
43. 工序銜接混亂:先鋪草坪后安裝地被植物,導致草坪被碾壓損壞。
44. 未做成品保護:已完成的景觀區(qū)域被后續(xù)施工破壞。
45. 趕工犧牲質量:冬季低溫未采取防凍措施,混凝土未達到強度要求。
46. 隨意變更設計:甲方提出無依據(jù)的修改,未簽補充協(xié)議。
47. 未留施工日志:關鍵節(jié)點(如土方回填、防水層施工)無記錄。
48. 忽略保修責任:隱蔽工程質保期未明確或推諉維修責任。
49. 工人培訓不足:新員工未接受安全交底或技術交底。
50. 驗收流于形式:未邀請第三方機構檢測,僅憑口頭匯報通過驗收。
關鍵總結
1. 以自然為本:尊重場地原有生態(tài),避免過度人工干預。
2. 安全第壹:從細節(jié)入手消除安全隱患,尤其是兒童和老人活動區(qū)。
3. 因地制宜:根據(jù)氣候、土壤、文化背景選擇材料和植物。
4. 全周期管理:從設計、施工到運維全程把控質量,避免“重建設輕維護”。
5. 遵守規(guī)范:嚴格參照《風景園林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《公園設計規(guī)范》等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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